本市戶籍職工在異地就業且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,在我市購買自住住房時,可在焦作市住房公積金中心(以下簡稱“中心”)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。

一、貸款對象和條件
貸款對象。在異地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我市購房的職工。
貸款條件。異地繳存職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:
1.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狀態正常,連續足額繳交住房公積金6個月(含)以上,且欠繳時間不超過3個月;
2.夫妻雙方有一方戶口在我市行政區域內;
3.借款人在就業地正常繳存社保半年以上。
二、貸款額度、期限和利率
1.貸款額度和期限按照我市有關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;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,最高可貸總房價的70%,單筆不超過45萬,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,最高可貸總房價的60%,單筆不超過40萬;賬戶余額及繳存時間系數,參照我市繳存職工認定。
2.貸款利率。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標準執行。
三、所需材料
借款人除個人要件、購房要件和戶口簿外,還需提供繳存地住房公積金中心出具的異地貸款職工繳存證明、近三年的繳存明細(繳存不足三年的提供其相應的繳存明細以確定繳存時間系數)、就業地社保部門出具的近半年的社保繳存明細;就業單位出具的薪資證明和近半年的代發工資流水。收入按照以上三者取其低的認定,同時社保繳交單位須與公積金繳存單位、代發工資流水單位一致。